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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费补偿学生2013年在职在岗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来源:中国语言学院      发布时间:2013-05-27   

各学院、各位学费补偿(代偿)申报的同学们:

一年一次的申请学费补偿(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调查”又开始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后再进行有关操作

一、“在职在岗情况调查”是针对已经按规定上报过申请材料的同学开展,包含以下几类同学:

12009年申报的、还未补偿完学费的同学。2009年申报的同学,按正常程序,学费应该已经补偿完毕,但还有部分因未按时参加调查、银行卡出现问题、或换单位(单位仍在乡镇基层)等原因,学费还未补偿完毕。主要是要搞清原因,解决遗留问题。

22010年申报(注意跟毕业时间无关)的同学,包括这些同学中未按时参加调查或换单位且单位仍在乡镇基层的同学。

32011年申报(含2011年毕业的,20092010毕业生补报的)的同学,包括这些同学中未按时参加调查或换单位且单位仍在乡镇基层的同学。

42012年申报的同学。

52013年补报的20092010毕业的学生。这部分同学要提供自工作以来的每一年度的调查表,如满三年的话,请提交三年的调查表。

具体人员名单及其“申请登记号(档案号)”请查阅《新疆农业大学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代偿)2013年在职在岗情况调查人员名单》(附件1)。

申请登记号(档案号)是学校为方便工作给每个报名同学编的具有唯一性的识别代码,也是每个报名同学的申请材料档案袋的编号。

针对在石油企业工作同学,教育厅主管部门已与相关单位协商,统一出具证明。

《新疆农业大学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代偿)2013年在职在岗情况调查人员名单》所列人员,是学校认为需要参与调查的人员,具体能否通过调查并获得补偿,还要以自治区教育厅资助中心对“各高校调查情况”进行审核后公示的补偿名单为准

二、被调查同学请及时下载、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学费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新疆农业大学)》(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原件,并于78之前寄到新疆农业大学学生处资助中心。

  址: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

  编:830052

收件人:新疆农业大学学生处资助中心   刘老师或魏老师

咨询电话:0991-8763835

三、请严格按《调查表》要求填写表格,按时寄送,否则将影响调查结果,影响后续学费补偿。

有其他需要说明的特殊情况,比如:银行卡信息名字与身份证不一致、调查公示名单名字有误、代偿卡丢失重新补办等问题,请另附说明和《调查表》一并寄往学校。

四、以往报名申请学费补偿,未交学费发票的同学,请将学费发票和调查表一并寄往学校。

五、了解学校学费补偿(代偿)工作进展的最新情况,可通过以下途径。

1、咨询(上班时间)学生处资助中心,电话:0991-8763835

2、关注学生处网站:http://xsc.xjau.edu.cn/

3、关注微博;腾讯微博http://t.qq.com/doushi6235 ,新浪微薄http://weibo.com/u/1135729607

4、加入新疆农业大学学费补偿工作交流QQ群,群号“65792056”。

教育厅有关事项公告网址:

http://www.xjedu.gov.cn/wjgg/gg/index.htm (教育厅网站公告公示栏目)

 

特此通知!

 

附件 1《新疆农业大学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代偿)2013年在职在岗情况调查人员名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学费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新疆农业大学)》

                             

新疆农业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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