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新疆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中国语言文学与艺术学院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推免生遴选工作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2.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 长:杨文革、安占峰
副组长:阿布都哈力克 白玲
成 员:阿曼古丽、文静,穆克热木、阿依努尔、阿布都米吉提、赵莉莉、祖丽皮耶、马哲、李豫新、麦热甫阿依·吾斯曼、张春梅
秘 书:刘明月
二、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被推荐者按照专业学习阶段必修、专业任选、专业限选、实践环节、专业选修、选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5%,预推荐人数为47人,最终推荐人选按考核鉴定成绩及排名确定39人;
8.按照全年级三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优先推荐(被推荐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算术平均分)占80%,第二课堂成绩占2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
9.按照接收院校推免要求给予推荐。
三、工作程序
1.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处审核、备案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
2.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推免工作;
3.各班班主任宣传动员;
4.推荐要求推荐并完成相关材料的填写工作;
5.学院领导小组及成员(不少于5人)审核材料、确定推免研究生名单,并在新疆农业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与艺术学院官网公示3天;
6.将推荐名单上报学校审批,根据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四、其他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政治上有严重错误言论或行为,道德败坏;
2.申请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
3.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推荐资格;
4.存在其他严重影响推荐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
五、申诉
学院纪检委:0991-8762757
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0991-8762340
中国语言文学与艺术学院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