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关于推荐和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02浏览次数:149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要求,从2008年起,喀什大学开始实施“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即“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工作,推荐和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重点为国家和自治区培养一批熟悉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能够熟练驾驭汉语和维吾尔语言的高层次“双语”教学、研究、翻译人才。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成立由校领导为组长的实施“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检委、研究生处、教务处、中国语学院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推荐和招收的管理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

 

第二条 中国语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由院领导、班主任、主要任课教师、教学秘书及研究生秘书等人组成。推荐工作小组成员5-7人,主要负责落实相关的具体推荐工作。

 

第三条 推免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德优秀,遵纪守法,愿意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和汉语言的教学、研究、翻译工作。

2. “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 维语言专业)推免生的招生对象为母语为汉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留级学生不包括母语为非汉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民考汉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本科的学习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语言)专业;

“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 汉语言专业)推免生的招生对象为母语为维吾尔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留级学生),且在大学本科的学习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的汉语言专业;

3.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对汉语和维吾尔语言学习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表达沟通能力;毕业时能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学校评定的各类奖学金者优先接收;汉语言专业学生汉语水平考试MHK成绩为三级甲等以上(含三级甲等)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诚实守信,一旦被批准接收,不应提出放弃。

 

第四条 推免生申请材料

1.凡申请推免攻读“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填写招收学校提供的《申请表》、政审表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MHK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其复印件。

3.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工作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证明。

4.学校所需要的其他有关证件或证明。

 

第五条 推免生申请办法

1. 为了便于推免面试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国语学院指定一人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并于9月 15日前将学生填好的材料报研究生处。

2. 申请我校攻读“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免试申请材料(《喀什大学接收免试攻读“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和《喀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由研究生处和中国语学院组织专业知识测试及复试。申请校外的应届生的免试材料由相关学校审核并组织复试。

3.对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知识测试和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研究生处发给招收函。取得免试资格的同学须在我校进行体检,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缴费、摄像,并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时送至研究生处。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第六条 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申请者不予录取。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校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第七条 我校招收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推免生的专业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50107)和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050102)。

 

“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的推免生,必须按照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培养,在学期间不得调整到“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以外的培养形式,不得调整专业,不得办理出国手续,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纳入该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工作方面首先要服从国家和自治区的需要,采取政策分配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办法安排工作。

 

第八条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第九条 本《实施办法》由喀什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艾尔肯·吾买尔

副组长:李靖

成员:刘秀明

      李少平

赵斌

郭新华

      谢永萍

      肖海

 

 

 

 

 

 

2015年9月